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这个意识,在绝大数员工和HR的脑海里,都是根深蒂固的。
但是,真的如此吗?
其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既使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员工也可以向公司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张。
暂且按下不表,先回到问题上:
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公司和员工这两方是否存在过错,分四种情形进行一一解答。
这种情形下,如果员工是正式员工,只需将辞职意愿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到公司即可。
员工提出辞职,是形成权,只要公司收到书面通知,员工的辞职要求就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公司不存在法律上规定的过错行为,公司可以在收到辞职通知的30日内的任何一个时间,与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如果员工中途反悔,希望撤回辞职通知,公司有权拒绝员工的反悔申请,并要求员工根据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这种情形下,公司并不需要向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就是我们经常认为的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常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比如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资格证书、虚假体检报告、虚假工作经验等资料;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些员工,可能出现了上面的情形之一,会在事情暴露之前,主动辞职。甚至,会为了保留颜面,故意将责任推卸给公司,让自己以“受害者”自居,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
这种情形下,公司也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相反,如果员工的这些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公司还可以依法向员工索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是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包括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坏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当公司存在以上过错行为时,既使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大家可以查看我之前的这几篇文章《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违法违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欺骗或胁迫员工,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那些常见但你却不知道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如果公司和员工双方都存在过错,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员工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公司也可以依法向员工索赔。
对于这种情形,其实双方都会算一笔经济账,看是否需要主动补偿。
对于员工来讲,可以事先估算一下依法得到的经济补偿金减去需要支付给公司的赔偿,算一算差值。
如果减去对公司的赔偿之后,公司仍需要向你支付一笔较大金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你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经济补偿金还不够补偿给公司的,那你就不要去招惹公司了,有事好好商量,争取“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如果减去对公司的赔偿后,公司只需向你支付金额不多的经济补偿金,个人建议是算了,好聚好散。主张经济补偿金,是需要付出时间成本的,而且也有可能会影响到你的背景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