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近期,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海口明和大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存在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经查,海口明和大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海口明文大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海口明文大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海甸岛分公司3家教育培训机构虽然持有非学科类办学许可证,但是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九)项规定,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上述3个违法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立案查处。已查明海口明和大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收取费用65750元,拟对其作出退还所收费用、未退还部分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同时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已查明海口明文大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含海口明文大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海甸岛分公司)收取费用67380元,拟对其作出退还所收费用、未退还部分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同时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经查,海口铭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已经注销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学科类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存在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海口铭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依法立案查处,拟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46240元,并对该公司处违法所得四倍1849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海口市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办学行为坚持“零容忍”,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市相关职能部门将坚决对违规培训等行为进行查处。